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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提议修订规则,允许上市公司自愿选择半年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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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今日提议对规则和表格进行修订,允许上市公司选择提交半年度报告以替代季度报告,从而履行其在联邦证券法下的中期报告义务。
受Exchange Act第13(a)或15(d)条约束的上市公司目前须按Form 10-Q提交季度报告。若拟议修订获通过,这些上市公司将可选择按新增的Form 10-S提交半年度报告,以替代Form 10-Q的季度报告。因此,选择提交半年度报告的公司每个财政年度将提交一份半年度报告和一份年度报告,以取代原有的三份季度报告和一份年度报告。拟议修订所提供的灵活性将使上市公司能够自主选择最符合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中期报告频率。
“根据联邦证券法,上市公司有义务向投资者提供重要信息。然而,SEC规则的刚性使得公司及其投资者无法自行决定最符合其业务需求及投资者利益的中期报告频率。若今日提出的修订最终获得通过,将在此方面为公司提供更大的监管灵活性。”SEC主席Paul S. Atkins在声明中表示。
根据该提案,Form 10-S半年度报告的提交截止日期将为财政年度首个半年期结束后40天或45天,具体取决于公司的申报人身份。该提案还将修订Regulation S-X(该条例规范定期报告、注册声明及委托书声明的财务报表要求),以纳入新的半年度报告选项并简化现有财务报表要求。
提案公告将发布于SEC.gov和Federal Register。公众意见征求期将开放至提案公告在Federal Register刊登之日起60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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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审阅或更新日期:202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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